四川内江资中县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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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中县人民医院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医生2名;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
具体详见《资中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医疗差错事故;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资中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3年1月11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资中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地址:资中县重龙镇荷花池街89号,咨询电话:0832-5524576)。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④《资中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三)考核招聘方式
考核由资中县卫生健康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考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电话通知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的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资中县卫生健康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资中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放弃或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资中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并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中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的公告由资中县卫生健康局、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资中县人民医院及资中县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资中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0832-5524576;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5952212;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32-55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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