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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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9
为做好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计划选聘6人,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2.选聘公告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查阅,其他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安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安仁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专技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编内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日。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述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1)报考人员的最低学历为大专,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现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5.2019、2020、2021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选聘的情形
1.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依据郴办[2022]15号文件要求开展的教师“入职报告及准入查询制”中所查处的不符合入职及准入条件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选聘的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政工室(五一中路教师发展中心207室)。
4.报名联系人:阳运生 13786540608
5.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好《2023年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属学校在报名表中签署意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4张;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6.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15:00-17:00)。
(2)领取地点: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政工室(五一中路教师发展中心207室)。
7.注意事项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
(5)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予以取消。
(6)2023年1月30日上午在安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地点: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四楼多媒体教室。
2.面试时间:2023年1月31日9:00开始(考生于7:30前到达考点,8:00关闭考点)。
3.面试方式:说课+现场答辩方式,备课30分钟,面试15分钟(说课10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会计岗位只现场答辩10分钟)。
4.面试内容:(1)说课内容为所聘岗位学科知识;(2)答辩内容为所聘岗位专业及岗位技能知识。
5.面试评委:从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6.面试评分幅度: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说课70分,答辩30分)。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最高分为95分,即在70-95分区间内评分。对于出现面试者没有回答或者回答时出现重大错误等情况的,由主评委召集各评委进行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聘。
8.面试成绩公布。2023年2月1日在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及安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安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结果。在安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四)考察
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选聘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况,将到纪检监察、综治和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审。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依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及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因教师发展中心该岗位等级已满,则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五、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选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0735-5224670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安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
监督举报电话:0735-5227637;19967569749(段)
八、其他
本公告中选聘程序由安仁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公告为准。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