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潜江市住建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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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和人社局同意,市住建局二级单位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数量和岗位要求
1.选聘范围: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选聘数量:1名。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该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者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参与大型市政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7日到市住建局710室报名(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②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③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招录文件复印件;
⑤参与大型市政工程管理的文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市住建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纳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潜江市住建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保留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住建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1.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参加笔试并进行现场签到,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通过潜江市住建局网站发布。
(三)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报考资格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聘纪律
(一)本次选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聘期间,严格遵守市住建局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三)选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建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8771183119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