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技能实验中心关于2023年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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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因工作需要,临床技能实验中心现对外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属于专业技术岗。
一、招聘要求:
1、专业要求:
A100209(护理学)/B1005(护理学类)/C1004(护理学)、A1002(临床医学)/B1003(临床医学类)/C1001(临床医学类)、A1006(中西医结合)/B1009(中西医结合类)/C1008(中西医结合类)、A1005(中医学)/B1008(中医学类)/C100103(中医学);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
①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遵守工作纪律;
③能够熟练操作常用计算机软件。
二、工作职责:
负责承担临床技能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和培训考核任务等。
三、薪酬待遇:
1、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工(临时工)工资待遇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2、福利待遇:可参加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3日。
五、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于4月23日前发电子简历到下面邮箱(注明应聘临床技能实验中心合同制)。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六、其他情况说明:
1、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有关认证材料。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港澳地区学习人员或其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4、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5、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6、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
七、联系方式:
1、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920房;
2、联系电话:13611423420(万老师);
3、电子信箱:LZK@gzucm.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层次人才网)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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