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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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民科园项目工作人员(编外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6月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有违法犯罪,未有参与“两违”建设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与用人科室(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含在编及编外)、近姻亲关系等任职需要回避的,不得报考相关的岗位;
(六)曾因工作表现或工作失误等与太和镇人民政府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机试成绩(满分100分)占2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用。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太和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地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7栋一楼党建工作办公室103室,政务大厅对面)。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太和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不限底色,具体表格见附件2)。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簿的家庭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报名当天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原件退回。
4.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务必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机试三部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基层工作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和机试
1.面试由党建工作办公室和用人部门联合组织。
2.通过资格审核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机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机试内容为一般的word或Excel等办公室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机试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参加面试人员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在考试成绩出来后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面试和机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面试。
5.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由太和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应聘者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镇政府机关大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及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民科园项目工作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由第三方发放工资,薪资待遇为7万定额包干一年(包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另有绩效,购买五险一金,民科园核心区项目结束合同自动结束。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附则
本公告由太和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438561
联系人:温先生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