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惠州博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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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博罗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招聘3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要求,详见《博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部分乡镇或偏远的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大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并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等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受过纪律处分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12日下午17:30止。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blsydwzp2023/,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考生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照;
(2)内地居民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国外学历成绩单需要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在编人员报考的需上传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上传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如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上传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需上传户籍材料;
(10)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党费证、党组织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11)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2)报考承诺书(附件3)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前务必保证所有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辨认,否则,将视作报考失败处理。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全)合格者,视为报考失败,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3.考生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2023届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考生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外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考生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
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不进入体检。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考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查询笔试成绩时间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
(4)笔试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笔试成绩加10分,如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后送交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会及时通知因更改分数而受到影响的考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带齐《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网上报名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的,从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补缺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招聘周期。
(八)相关要求
1.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4.报考镇街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镇街事业单位间交流。
5.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752-6291791,咨询时间:7月10日至7月12日8:30—12:30、14:00—17:30。
(六)本公告由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