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3人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3-07-04
因工作需要,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消防事业。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会视频拍摄和剪辑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取得职业资格越高级者优先。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相关标准。
(五)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报名截止日),性别不限,女性身高(净高)1.55米及以上,男性身高(净高)1.65米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公安机关戒毒或治安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在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及下辖支队有开除、辞退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工作岗位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9日24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填报附件《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应聘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色任意之一均可),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顺序制作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29664131@qq.com(若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或经历者请一并发送),接受网上资格初审;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消防文员人员”字样。以上材料,在笔试时向监考人员提供原件。
三、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申论,此次考试不指定和提供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入围,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请各应聘者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四、成绩与确定拟聘人选
(一)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二)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如遇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和政审
(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二)政审考察。由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审查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以上各环节,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关环节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并按各环节合格人员成绩排名替补。
六、聘用待遇
(一)试用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薪资待遇。消防文员薪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配发制式服装,单位提供工作用餐,其它待遇以入职后单位有关管理规定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招聘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凡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
(二)未尽事宜由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6-6234909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329664131@qq.com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