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衡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1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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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因工作需要,衡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124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1、文职岗位:20名
2、特勤岗位:48名
3、勤务岗位:33名
4、一村一辅警岗位:23名
详见附件1《衡南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人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需年满18周岁,且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村辅警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村辅警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和"一村一辅警"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一村一辅警"限招聘职位所在乡镇户籍人员或实际居住在该乡镇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衡南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衡南县公安局办公楼四楼422室。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4、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衡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蓝底证件照片3张;
④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⑤个人征信报告。
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⑦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等需提交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证明书、退伍证等。
报名咨询电话:0734-8550961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名时初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带齐所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交工作人员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笔试
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并在笔试前公告。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侧重基本法律法规常识,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衡南县公安局政工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1、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报考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发布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5分钟,两道题目,满分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
体能测评时间:详见体能测评公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确认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项目还应当包括毛发检测。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个人负责。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七)考察与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拟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通过以上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另对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用人单位可直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照本方案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衡南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34-8550989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衡南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实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离职后需回收)。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