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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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公办、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湖南省唯一的艺术设计类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专业群建设单位、41所优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学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有五大特色专业群、35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8200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2023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gkzp13921@163.com。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的时间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综合成绩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4111975(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7—4111793(学校纪检监察处)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