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宜昌市猇亭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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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选调方式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机关事业单位调研岗工作人员5名,专业不限。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工作作风扎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完成或牵头起草过大型文稿材料,或有调研文章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州级以上评选中获奖;
3.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猇亭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猇亭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到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猇亭大道1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事人才股,联系人:杨晓丽,联系电话:0717-6511338),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26614882@qq.com。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均需一式一份):
(1)《猇亭区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承诺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需签字盖章);
(2)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文字材料成果清单(附件2);
(5)近期1寸红底免冠电子登记照;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附件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协助配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不低于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若未达到规定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人数。
(四)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区人社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并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采取文字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公文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能力。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考察前,考察对象须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考察时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查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等次,同时通过个别谈话的形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根据单位性质确定人员身份,按原有岗位对应职级执行工资待遇,组织将重点跟踪培养,特别优秀者提拔使用,家属可以随调。选调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除组织选派外,个人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级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