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2名心理咨询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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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为做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岗位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科专业范围 |
学历、学位要求 |
备注 |
心理咨询岗 |
2 |
1.心理学(0402) 2.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045116) 3.应用心理(0454) 4.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不占编制聘用 |
三、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须在30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具备承担本职工作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能力教育的能力。
5.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6.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心理辅导能力,掌握现代心理教育技术技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与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须登录铜陵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注册并上传应聘材料电子版,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tlu.edu.cn/zp.html。
3.应聘材料包括:
(1)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诚信承诺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初始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就读境外高校官方认定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4.应聘材料须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二)资格审查
1.学校人事处会同学生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应聘者也可通过人事招聘系统进行资格审查状态查询)。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直至解聘。
2.如涉及境外学历学位与国内专业设置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则按照学科专业相近相似的原则。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按照至少2:1的比例进行,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考核考试
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最终成绩的40%。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全部由外校专家组成),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顺序现场抽取,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占考核最终成绩的60%。
3.心理测试
面试后进行心理测试,现场通知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
4.成绩合成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人事处网页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初步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核考试结束评定总成绩并通过心理测试后,人事处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关注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处网页公告。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人事处通知相关体检人选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符合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个人信息表》(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师德师风栏下载)。学生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考察,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表》(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师德师风栏下载)。人事处对学生处的考察程序和考察结论进行复核,形成考察意见后报学校研究。
(五)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确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学校在相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不占编制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通知后2周内未到校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上岗的,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学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属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纪委办电话:0562-5881977。
(二)如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按照我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执行。
(三)本公告由铜陵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谢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1979
邮政编码:244061
铜陵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tlu.edu.cn/
特别提醒:此次招聘不收任何费用(除拟聘用人员违约外),请广大应聘者注意,以防受骗上当。
铜陵学院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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