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3名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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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因医院发展及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3名,其中B1类岗2名,B2类岗1名。具体见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非事业编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nh2h.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登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nh2h.com)点击人才招聘模块。首次登录请先完成注册与简历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者必须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提供《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一式一份(见附件2);
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
④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
⑤
⑥个人简历;
⑦公开招聘报名个人诚信承诺书、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招聘考试回避人员主动申报表。(见附件3、4,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系统);
⑧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相应佐证材料。
4、应聘者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相关要求
①学历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学历和学位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应聘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者的研究生学历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本科生岗位者的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②年龄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特别备注的岗位除外。
年龄计算至
③资格证
④工作经历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在发现应聘者有未达到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
B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理论考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和参加考试的实际情况,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操作考试、面试;操作考试、面试考核均采取百分制,然后分别按40%:30%:30%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下同)的比例原则上≧1: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1:3,但≧1:2,可以开考,但其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5分。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1:2,消减计划数或不予开考。
(六)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条件下,应聘者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理论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医院人事代理合同制员工待遇。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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