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兴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月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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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龙游兴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下属国资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龙游兴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正式聘用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等条件详见《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下属国资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不能报考;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书取得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招聘计划发布渠道
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龙游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05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提供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1)应自行下载《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下属国资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对应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岗位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从事岗位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3)。
(6)考生应主动提供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委托他人报名,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同时资格审查将贯彻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公布核减(销)岗位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岗位核减情况将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三)招考相关程序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2.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3.体检: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考察和聘用资格;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招考”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不愿服从统一调配的,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考。
3.本次招聘没有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如有疑问可当面或电话咨询:0570-7288627。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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