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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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进疾控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验检测所所长和热带病与慢性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2]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选调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选调岗位、数量和其他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资格条件 |
1 |
检验检测所所长 |
1人 |
4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78年5月1日以后)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公共卫生等相关医学专业 |
1.现任五级管理岗,具有地级市及以上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或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管理岗位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直接提任的,应当具有2年及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具备地级市及以上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或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且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符合第1或第2项条件的同时须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具备P3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经验者优先。 |
2 |
热带病与慢性病预防控制所所长 |
1人 |
公共卫生等相关医学专业 |
1.现任五级管理岗,具有地级市及以上疾控中心、高校、科研院所热带病或慢性病防治管理岗位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直接提任的,应当具有2年及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具备地级市及以上疾控中心、高校、科研院所热带病或慢性病防治研究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且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符合第1或第2项条件的同时须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选调信息发布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
(二)报名
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期限为30天,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00:00至7月26日24: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618
3.相关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网络报名考生请以JPG图片格式提交报名材料,大小不超过2MB):
①《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检验检测所所长和热带病与慢性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1打印填写,贴照片及手写签名,原单位做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干部任免审批表(盖单位公章);
⑥职称证书;
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下载附件2打印填写,签名,按手印);
⑧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
⑨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照片;
⑩近三年体检报告、科研、论文、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未被聘用者材料将不退还。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核
海南省疾控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岗位条件及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资格复审于考核前组织。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2024年7月26日24: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26日24: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7月27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7月27日17:00准时关闭。
(四)履历业绩分析及考核
海南省疾控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履历业绩分析,经过研究比选后,择优提出拟选调的意向性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征求意见,集中组织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通过案例分析或案例推演或答辩等形式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职业态度和精神、人际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2.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考官:每组7人,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时报名者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原始证件进行资格复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结果在海南省疾控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
由海南省疾控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优先考察第一意向人选,若无影响任职的情况,则不再考察其他人选;若存在影响任职的情况,则考察第二意向人选,以此类推。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成熟一名、选调一名的原则,经统筹考虑、比选择优后,提请海南省疾控中心委党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海南省疾控中心党委审议通过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任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报到、调动和报备等手续。
注:以上职位选调人员同类岗位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优先考虑;经审核没有符合条件或经考察研究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五、相关待遇
(一)本次选调的岗位均为海南省事业单位编制岗位。
(二)执行我省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符合海南省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及海南省高层次疾病预防控制人才申报条件的,可参评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符合海南省首席公共卫生专家条件,经选拔聘任,可获得科研项目支持、人才培养支持及不少于60万元(税前)的年薪待遇;符合海南省高层次疾病预防控制人才条件,经评定,可视评定等级获得20—100万不等的资金奖励。
(四)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协助落实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有关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选调纪律,如有违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开选调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选调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四)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人:林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60931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省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94153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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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406/t20240624_3685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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