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3月招聘62名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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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所公立医院员额数的通知》(陵编办[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工作人员62名(其中县医院总院招聘49名,医共体分院招聘1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
四、报考条件
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同意;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信息公布:
(2)报名地址:1.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2.广州中医药大学(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后收复印件):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以及外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要求提供);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聘用(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养老缴费明细)。
4.报名注意事项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报名采用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招聘主要分为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2种形式,考核招聘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总会计师和财务管理岗招聘,公开招聘用于其余人员。
1.考核招聘
分为不及格。
2.公开招聘
(2)考试实施笔试+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4)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60考试总成绩计算: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并列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从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招聘工作专班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为2026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工作专班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凭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及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专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专班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98-83300721
(咨询时间:8:30-11:30,15:30-17:30,注: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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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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