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青年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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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以提升服务能力为基础,以人才兴医为支撑,按照滕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滕办发[2024]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决定招聘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储备层次和数量
(一)储备层次分以下两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层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招聘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层次为国内重点医学院校(高校目录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招聘形式参照硕士研究生人员进行。
(3)储备数量:岗位详见《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青年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
2、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担当精神、奉献意识;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实践能力。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
5、要求执业资格的专业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2024年应届及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得医师资格证(口腔科医师岗位除外),否则解除聘用关系。护理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6、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研究生岗位要求完成住培。2024年毕业研究生已完成住培学习,但未取得住培考试合格证的,须在毕业一年内取得合格证。
7、《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提出: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
8、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
9、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0、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滕州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站:http://www.tzzxrmyy.com/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青年人才储备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初审通过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1:2的开考比例,则按相应比例核减名额。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症、急诊、麻醉、儿科、手外科、口腔科等急需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报考岗位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形象仪表、专业水平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首先注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同时侧重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岗位调剂、递补、公示。
(七)试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应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
(八)其他。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通知由公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5514986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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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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