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校园文化委员会招聘公告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校园文化委员会职员岗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职员(文员)1名,职员(设计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职员(文员):
1.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文案撰写、编辑与校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书、新闻稿、宣传材料等;
2.协助组织校园文化讲座、论坛、展览等活动的筹备与实施;
3.管理和维护校园文化委员会的文档资料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沟通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促进团队合作与信息共享;
5.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员(设计人员):
1.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视觉形象设计,包括海报、宣传册、展板、网站界面等;
2.参与校园文化品牌形象的策划与建设,提升学校文化识别度;
3.根据活动主题,创意设计活动现场的布置方案,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与文案人员紧密合作,确保设计作品与文案内容协调统一;
5.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五、招聘资格条件
(一)职员(文员):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汉语言文学或相关专业;
3.具备良好的文学素养和扎实的文字功底;
4.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快速处理文档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职员(设计人员):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艺术设计相关专业;
3.精通Adobe Creative Suite(如Photoshop、Adobe Illustrator、InDesign、Axure RP、AutoCAD、3dmax等)设计软件;
4.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创意思维,能独立完成高质量的设计作品;
5.对色彩搭配、排版布局有敏锐的洞察力;
6.有校园文化活动设计案例者优先考虑。
六、应聘方式及简历截止时间
(一)符合条件应聘者请下载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校园文化委员会-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层次人才网。简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中午12:00。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三)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
七、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八、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