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年薪制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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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铜陵学院是一所财经特色鲜明、工科发展势头强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4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先后获批为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院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重点支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皖中南中心城市、素有“中国古铜都、当代铜基地”之称的铜陵市,现有翠湖、育秀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10亩。设有14个二级学院(部),现有招生专业54个,涵盖工、文、理、法、经济、管理、艺术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战略发展需求,以地方产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学校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高端铜基新材料关键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等11个省级科研平台。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名额不限,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待遇
聘期内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40万元/年(税前,人民币,下同),每月预支人民币2万元。每年提供租房补贴12000元/年。为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人员办理社保和缴纳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单位部分由学校配套缴纳,缴纳基数为2万元/月)。按铜陵市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自荐材料: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附件),附学历学位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身份证复印件。自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p10383@tlu.edu.cn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年薪制+博士专业+应聘学院(部)。自荐材料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投递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和各用人院部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包括年龄、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考核
由各院部组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包括院部党政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相关学科专家。院部纪检人员须参与监督。对应聘者可进行线上考核。院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的有关材料须整理完善后归档备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人事处通知相关体检人选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符合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个人信息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师德师风栏下载)并须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教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考察,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师德师风栏下载)。党委教师工作部对二级党组织的考察程序和考察结论进行复核,形成考察意见。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审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六)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不占编制聘用,聘用期2年。
六、聘期管理
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须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具体由人事处会同教学院部设定,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预支剩余的薪资待遇。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续聘方式待定。教学院部负责受聘年薪制博士的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
七、相关说明
1.拟聘人员人事档案调到我校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报到时需携带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
2.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侯老师、曹老师
2.联系电话:0562-588108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lu.edu.cn/2024/120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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