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5-04-25
根据我院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为各临床医技科室补齐急需紧缺人员缺口,2025年我院拟分批分期组织赴广州、哈尔滨、长沙等地进行本硕博校园招聘,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详见《三亚中心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相关待遇
1、全日制医疗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到院后给予安家费、博士津贴及科研经费支持共计40万元,详情面议,引进和培养环节归入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
2、非全日制医疗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到院后给予安家费、博士津贴及科研经费支持共计30万元,详情面议,引进和培养环节归入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
3、四证合一硕士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到院后给予10万元安家费等,引进和培养环节归入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
4、其他类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5、安家费、博士津贴及科研经费支持等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经费发放形式均以入职后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二、招聘对象条件(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执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2、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职数
详情见招聘附表,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类别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表现优异的医疗相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相关高校就业办公室发布。
(二)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招聘时间:2024年3月底至6月底(任一岗位完成招聘签约职数即刻停止相应岗位招聘)。
招聘地点:详见2025年校园招聘场次信息汇总表(附件2),未列入场次将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及工作安排更新。
招聘方式:招聘现场或线上面试考核。
报名方式:1、应聘者携带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到各招聘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考核;2、应聘者将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等PDF或JDP格式打包发送至三亚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nksyyyrsk@163.com),邮件名称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同一应聘者多次投递材料的,以报名时间截止前最后一封邮件为唯一有效应聘申请,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不符邮件命名要求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一律按未通过资格审查处理),待后续线上面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凡提交信息或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报考(且仍需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将于2025年规培结束(不含延期)的医师可凭规培基地出具规培证明报考(且仍需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但须于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琼卫规[2024]2号)中相关要求,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本次招聘将按该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发布专业目录确定。留学归国等应聘者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务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个人信息,凡提交信息或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应聘岗位所需证件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由医院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专业化线上或现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最终面试成绩由院级面试专家和科室面试专家根据面试情况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现场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签约
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拟聘用意向书》,约定拟聘用岗位、报到时间及入职相关事宜,拟聘用人员应于签订拟聘用意向书后1个月内向医院提供《三方协议》并完成签订。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等,医院方予正式接收,为其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医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
体检要求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将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医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材料)等岗位要求相关材料,医院方予正式接收,为其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医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898-38225604,38225889(
纪检监督电话:0898-38226023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yzxyy.com.cn/tzgg/rczp/gsgg1/content_5923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