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0年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0-05-06
为满足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经批准,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所长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秦皇岛市教育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研究指导、成果推广等职能,担负着市教育局授权的教学管理、指导、评价以及课程、教材、教学研究等工作。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实行所长负责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拔优秀人才。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成立由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教育局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奉献精神和师德修养。
2.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教育科研研究能力,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龄10年以上,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6年及以上高中教育教学或高中教科研管理工作经验,任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省骨干校长或省级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国家级综合荣誉称号。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因违反师德被党内或行政处分过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
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教科所所长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0年4月20日至6月19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在市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东大街485号419室)。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投递个人简历,填写《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教科所所长报名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成立秦皇岛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材料。
(四)考核面试
招聘工作采取自我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自我展示主要了解应聘者的管理理念,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竞聘目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管理措施、管理理念和创新设想等,展示材料要求做成ppt文件,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自我展示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成员及外聘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随机提问,应聘人员进行答辩,之后评审组打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工作经历、工作实绩、所获奖励等综合因素确定初步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初步人选体检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面试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或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市教育局将开展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35-3865107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65615(秦皇岛市教育局机关纪检)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