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和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等吴兴院区2020年择优选聘20名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0-05-26
为进一步加强吴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吴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择优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吴兴区人民医院、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和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等吴兴院区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0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急需岗位(麻醉医生、B超医生)可放宽至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
2.具有医学类卫生专业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岗位辞职未满3年人员及2020年毕业的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5月21日至2002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五)生源及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执业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的时间计算均截止2020年5月21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各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5月31日16时。
3.报名材料:
A、应届生需提供材料
①《2020年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和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等吴兴院区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B、具有医学类卫生专业社会人员需提供材料
①《2020年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和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等吴兴院区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③本人学历证书;
④涉及执业资格条件的须提供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⑤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认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报名人员应对照人员类别,将报名材料和身份证(正反面)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附件1中所报单位的报名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报名审核情况报区卫生健康局。
2.资格复审
面试开始之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谈。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解释。
(三)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由区统一组织实施,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列入拟签约对象。面试面谈结束后,在面试面谈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签约对象在正式聘用前进行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和吴兴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各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社会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其他
1.咨询电话: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3392767。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