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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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04年,是山东省首批、济南市第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12年9月经国家中管局评审成为全国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2015年12月,经国家中管局评审成为全国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占地总面积5.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3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1168张。下设36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1个门诊部、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院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的新综合病房大楼即将启用,启用后医院床位达到2100张,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将得到极大改善。
目前,我国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疑难病、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中医药的作用再次得到了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认可。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和山东省的号召,先后多次派出重症、肺病等专业医护人员支援湖北抗疫一线。我院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现诚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9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根据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的精神,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在试用期内取得并向医院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医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zyde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初级岗位自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级岗位自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此次招聘高级岗位及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八路1号,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号楼4楼报名处。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zydefy@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网”(如:心血管病科+王**+中医内科学+高层次人才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若已注册需提供)、身份证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论文、课题、奖励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红底)照片1张;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期提供。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官方网站信息。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初、中级岗位(不包括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初中级岗位(不包括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采用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要出示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请提前使用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等渠道申请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医院按照规定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山东省、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优秀人才和博士,可提供一次性奖励及购房补贴。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531-82436137
投诉举报电话:0531-8243695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文件执行。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