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10名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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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中心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文件)。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
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zszxyy_rsk@163.com,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至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湖州市中心医院1号楼4楼组织人事科,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555129。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时,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具体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约10天左右)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公布。
(五)入围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并列,入围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另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若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为1:1时,则参考人员的成绩须达到同笔试科目平均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资格。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公布。
(六)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
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负。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天。
(九)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应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572-2555129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