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吸引9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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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9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表中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2021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需在2020年12月16日前取得)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cdczgrsk@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单位、报名岗位、姓名、电话”。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名单在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dcqd.cn/main)公布。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12月16日9点-12月18日16点(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32-85648369。
三、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有关考核具体事宜详见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及时报送招聘结果聘用备案材料。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qingdao.gov.cn)予以公布。其它信息在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dcqd.cn/main)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5648369
监督电话:0532-85645257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以上电话。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