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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招聘127名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1-02-03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现将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共127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卫生高层次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019年、2020年毕业且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按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

上述人员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1年1月2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在办理报到聘用前提供有关证书;应聘人员为社会人员的,需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市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9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7.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情况适时在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公布。

2.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招聘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至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的岗位,可由招聘单位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预选,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可报专业及预选办法由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面试

1.具体面试办法将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发布。最低开考比例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2.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和双向交流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来湖工作后,按人才类型享受相应湖州市本级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政策,同时享受招聘单位有关安家补贴、购(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助等待遇,具体如下:

浙江省湖州市大学生安家补贴、购房、租房生活补贴标准一览表

人才类别

购房补贴

(分3年拨付)(万元)

安家补贴

(分2年拨付)(万元)

租房(生活)补贴

(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5

5

1500元/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5

3

1000元/月

 

注:购房补贴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可再享受租房(生活)补贴。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硕博士人才待遇一览表

单位

高层次人才

类型

购(住)房补贴

科研经费

补助

年薪

其他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湖州医院

(湖州市中心医院)

博士研究生

80-120万元,并给予6-15万安家费

6-30万元

20-50万元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研究生

 

3万

15-30万元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博士研究生

80-120万元

10-30万元

20-50万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研究生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或安排住宿

3.5万元

15-30万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博士研究生

100万元

优先安排科研项目,并提供科研经费

20-50万元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研究生

5万元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0-20万元

一年内租房补贴600元/月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博士研究生

提供80-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或相当面积的购房资金补助

启动费3-10万元;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5-50万元

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左右;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研究生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2-20万元

 

湖州市中医院

博士研究生

85-120万元

优先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20-50万元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研究生

 

优先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0-20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三)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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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1-02-0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