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中心医院2021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1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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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娄底市人才行动计划和我院“人才强院”战略,加强医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娄底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娄发[2016]16号)等文件精神,经院党委会研究、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才范围。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引才计划:16名
(二)岗位要求:详见《娄底市中心医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岗位条件要求(第二批)》(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职称及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5.娄底市辖区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引进人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才公告统一在娄底市人社局官网、娄底市中心医院官网、娄底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科教楼41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执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娄底市市直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说明:本次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三)资格审查
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院纪委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报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上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医院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医院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医院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医院按程序办理入编、增人计划、聘用、工资审批等手续。一经聘用,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六、纪律监督
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和院纪委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应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738-8280062
市中心医院纪委0738-8527229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14天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电子健康卡”绿码、行程码、核酸检测合格结果查验等工作,招聘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报名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咨询电话: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8-8527515。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