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关于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25名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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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为进一步健全雨城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精神,现就雨城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计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雨城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雨城区户籍或雨城区常住人口(以户口本、户籍证明、居住证为准),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加分人员中,有镇、街道(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指:截止2022年1月21日,在雨城区范围内各镇、街道(社区)工作,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且服务满1年以上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截止2022年1月21日,在雨城区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无不良社会反映的人员;“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指:截止2022年1月21日,在雨城区参加就业见习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无不良社会反映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6年1月14日—2004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1月21日。报考人员请如实填报《雅安市雨城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考生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737576873@qq.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月28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22年2月9日至2月1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到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A幢6012室)领取《准考证》,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22年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3.笔试加分。
(1)有雨城区镇、街道(社区)工作经历的,每服务满一年加1分,服务年限以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时间计算;
(2)雨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每服务满一年加2分;
(3)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专业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分别加2分、4分、6分;
(4)在雨城区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加1分。
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14日前向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有雨城区镇、街道(社区)工作经历申请加分的,提供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记录;雨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的,提供服务协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之一;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专业岗位等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提供服务期满考核鉴定表、就业见习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之一。未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50%+加分成绩。
笔试折合成绩将于2022年2月15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考生申请查分可于2022年2月17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准考证到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将于2022年2月1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常住人口提供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1张,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镇、街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各镇、街根据以上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考察意见负责。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组通[2021]93号)执行。其中:
(一)试用期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二)签订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与所在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合同鉴定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岗位等级奖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按照我区防疫工作相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安排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笔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如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请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报备,不得隐瞒事实。如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生如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期间无法到笔试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五)考生应至少接种两剂新冠疫苗。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出示新冠疫苗接种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参加笔试时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笔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0835)2823000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
监督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0835)2820000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