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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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药品评价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拟订、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技术工作;承担拟订、调整非处方药目录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承担发布药品不良反高校人才招聘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示信息的技术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高校招聘网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西医临床、中药药学与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在2014年4月2日-4月21日登陆药品评价中心网站www.cdr.gov.cn,下载附件2《应聘报名表》(附2寸免冠近照),于2014年4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gs@cdr.gov博士人才招聘.cn,报名表文件名称格式应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
2.报考人员在2014年4月26日-5月5日登陆药品评价中心网站www.cdr.gov.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清楚。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咨询电话:010-68586249(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郑明节。
4.投诉举报电话:010-68586014(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盛银冬。
5.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6.谢绝来人来访。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收到简历后我们将认真审查,如有意向,会及时告之具体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5月6日-5月9日期间)。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每个岗位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5月13日-5月16日期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试时,应试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录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应聘报名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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