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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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年龄条件及工作时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八)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方法及联系方式: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zssthjjzp2022/)。
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32207.
(三)报名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交证件、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3.社会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资格审查
2022年4月8日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事业单位招录网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2022年4月12日上午9:00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的,2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本公告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静明,电话:0760-88332207;投诉电话:0760-8822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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