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属国有企业关于2022年4月招聘18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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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南溪区属国有企业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审批同意宜宾市南溪区财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和条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截至报名第一日(
4.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思维敏捷,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人员。
二、工作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宜宾市南溪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2年第一次)》(见附件1),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各项内容,后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投递至电子邮箱475277199@qq.com,邮件主题按“应聘公司+岗位+姓名”格式注明,务必按要求发送。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笔试、面试
(一)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准考证,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1:3,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人数1:3比例时,本岗位取消招聘;面试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面试。
(三)考试内容。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比80%,申论占比20%)。
面试:面试以“3+X”形式进行(“3”指三道结构化面试公共题,“X”指现场提问)。
(四)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2.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1.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由招聘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递补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分数75分(含75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公司择优递补。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后接到聘用通知未按期报到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的,可在面试分数75分(含75分)以上的考生中择优递补一次,按照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职业(职称)优先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公司分别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被录取的人员,聘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待遇按照区属国企薪酬标准执行,并享受法定节假日与社保、公积金、体检、工会慰问等福利待遇。
十一、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宜宾市南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二)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8号(区政府3楼)。
联系电话:0831-7850218,叶女士13990988066。
电子邮箱475277199@qq.com
十二、其他事项
(一)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及时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南溪区及上级政府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