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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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3
学院/中心简介
药学院是在沈寅初院士的倡议下,于2001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的。学院以“天人合一,循理精炼”为院训,以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学院为目标,坚持特色发展、协同发展、国际化发展,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诸方面实现了令人瞩目的发展。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是由浙江工业大学牵头,联合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5家核心成员单位组建而成。2013年5月,被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11月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评估验收。中心以“做精原料药,做强制剂”为己任,主动对接区域制药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突出科技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两条主线,强化人才队伍、国际合作和机制体制改革三大保障,着力构建协同创新新模式、新机制。
学院和中心现有专任教师共15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共38人,拥有双聘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3人,省特级专家1人,各类省级人才8人。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1个(药学),浙江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中药学),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制药工程、药学),建有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学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绿色化学制药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先后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0多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其他省部级科技奖30余项。
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竭诚欢迎海内外应届博士和各类高级人才前来交流、洽谈和加盟!
一、年度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领域 |
招聘岗位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药学、制药工程、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 |
教学科研岗或专职科研岗 |
研究生/博士 |
7人 |
二、招聘条件与程序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身心健康。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投递至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2.学院、学科、研究所、团队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全面考核;与应聘者沟通并提出聘任目标任务;
3.学校进行考察、审核,确定聘任岗位、明确聘任目标与待遇;
4.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三、人才层次及待遇
学校根据人才层次及聘用方式提供不同薪酬待遇与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
生活待遇 |
工作条件 |
应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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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 |
A类 |
一人一议 |
一人一议 |
达到国家级顶尖人才相当水平 |
B类 |
年薪约75-100万元,安置费300-500万元,提供周转房 |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启动经费等,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
达到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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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年薪约65-70万元, |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300万元 |
45周岁及以下;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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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 |
D类 |
年薪约50-55万元,安置费150万元,提供周转房 |
科研启动经费50-100万元 |
45周岁及以下;达到省级拔尖人才相当水平 |
青年英才 |
运河青年学者 |
年薪40-45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100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80万元 |
38周岁及以下;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 |
特聘研究员 |
年薪25-3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80-8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 |
38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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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副研究员 |
年薪18-22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70-7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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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
年薪16-2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60-7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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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
A1型≥42.5-60万;A2型≥38.5-60万;B型≥31-60万;留校后提供60-80万元购房安置费 |
由博士后流动站和合作导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
35周岁及以下 |
有关待遇说明:
1.列入学院/中心“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首聘期教师,首聘期前两年在学校规定的薪酬基础之上,学院/中心发放税前津贴50000元/年•人,按年发放;
2.年薪是指全年税前总收入(包含单位配套的社会保险部分),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政策发放;
3.购房安置费包含安家费,按学校政策发放;
4.教师子女可入读浙江工业大学幼儿园(甲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杭州市公办学校。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应聘表及相关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并请注明应聘岗位类型+高层次人才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药学院高老师/程老师:086-571-8881395/88813981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刘老师:086-571-88813053
电子邮箱:yxy@zjut.edu.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邮编: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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