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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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好,沟通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凡近二年参加本院招聘已被录用人员而未到岗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8个岗位,共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需求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
三、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个人简历(模版见附件2)、身份证、相关学历、资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15楼1515室)报名,杨老师、李老师。电话:0717-6475208。或将个人简历(模版见附件2)附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身份证、相关学历、资历等资料扫描件上传至465170157@qq.com邮箱,邮件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考试对象:经院人事科审核符合院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2、考试时间:
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 外科医师岗位、耳鼻喉科医师岗位、麻醉科医师岗位、皮肤科医师岗位、超声医学医师岗位、病理医师岗位、康复技师岗位、学前教育岗位。
3、考试地点: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5楼1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4、笔试要求:(1)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笔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对号入座。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2)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违纪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3:00开始,外科医师岗位、耳鼻喉科医师岗位、麻醉科医师岗位、皮肤科医师岗位、超声医学医师岗位、病理医师岗位、学前教育岗位、康复技师岗位。
备注: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18日下午,后期视各专业报名参加笔试人员情况做适当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如未通知按原定时间开展面试。
2、面试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3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候考室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2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3、面试人员确定:对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比例的岗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比例确定,如遇笔试1:3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岗位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实行分段计时。每名考生按照要求回答3道问答题,考官人数为7名,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5、面试要求:
(1)开考前30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2)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听从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喧哗,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实行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上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0分未达到招聘计划数岗位不进行递补。并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将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公告。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我院按照综合成绩达到70分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非在编职工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于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对综合成绩达到70分人员进行递补人员。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请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佩戴口罩者方能进入考试区域。
(二)考生出示考前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三天内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体温正常。外省及宜昌市(含县市区)外考生还须提供到达宜昌市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遇宜昌市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从其要求。
(三)所有应聘人员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于开考前提交工作人员。
(四)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7-6475208
监督电话:0717-647023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