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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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经昌吉学院党委研究,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9亩。其中,北京路校区194亩;世纪大道校区1015亩。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1283人,其中专任教师96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5.1%;教授66人,副教授193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26.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7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8.5%;博士104人。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328人,其中本科生22855人、专科生8322人、硕士研究生151人。
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4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9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院于2012年获批为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材料与化工(材料方向、化工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院现有小学教育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科学与工程自治区重点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物理、物理学、金融数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自动化10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数学分析、JAVA程序设计等10个自治区一流课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和网络与新媒体三个自治区重点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院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652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57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万余册。
近年来,学院先后成立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内地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
承优良传统、载多年积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秉承“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使昌吉学院成为新疆教育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7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七)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信息发布平台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昌吉学院官方网站(http://cj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10时至2022年8月31日19时
2.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2.1《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
2.2《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基本信息表》(附件5)
2.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
2.5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及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2.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考试证书;
2.7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包含身份说明、同意报考、拟聘用后同意办理相关辞职手续的结论);
2.8报考岗位中“其他条件”事项,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9电子版免冠证件照。
联系方式(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www.cjc.edu.cn/uploads/1/image/public/202207/20220720205928_x5ktb2mq7b.png
3.注意事项
(1)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专业目录请参照《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3),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代码进行专业确定。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人事处咨询人:岳老师、张老师
咨询联系方式:15099511636、1399921420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昌吉学院人事处组织,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提交完整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结果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试讲与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总成绩当场宣布,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束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公布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60%+结构化面试×40%
(四)体检
体检由昌吉学院人事处统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集合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提前公布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昌吉学院另选二甲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安排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昌吉学院人事处对考生进行审核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昌吉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审议,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通过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向昌吉学院纪委或人事处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昌吉学院纪检委、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昌吉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负责人:何老师陈老师
监督电话:0994-2525894,0994-2354053
九、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岳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5099511636、13999214201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