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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2-08-15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将于2022年8月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2年8月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线上考点)》(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线上)》,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入围的考生,如属于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在报到时还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报考分为网上预报名、考点选择报名两个环节,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选择报名环节。考生均需网上预报名。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扫描报名二维码按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预报名后,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人员进行网上预报名筛选。评审人员通过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如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筛选。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预筛选结果。

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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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8月13日22:00至8月17日22:00,已在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并提交的考生不用重新报名;已报名且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但没有选择考点报名的考生,可在以上时间内选择线上考点的岗位报名。

从未在报名系统上报名的考生,须在8月16日24:00前注册并报名,通过网上报名预筛选的,可在8月17日22:00前选择线上考点的岗位报名。

8月17日22:00前,已报名的考生可以修改报考岗位1次,并对材料进行新增补充,考生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将影响线上面谈结果。

(二)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平台

腾讯会议APP,详见线上面谈考生须知(附件)。

(三)须提供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常用图片格式,但不能为PDF格式)。线上资格审查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并手写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⑤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⑥教师资格证;

⑦承诺书(附件3,所有人均须填写);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⑨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②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出现在同一考点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进入我区签约环节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我区其他考点的岗位,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取消考生该考点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三、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流程

(一)与考生确认是否参与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

8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与成功报名线上考点岗位的考生联系,确认是否参加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并告知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注意事项。

(二)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

8月19日至8月20日,评委将与考生开展线上面谈,请考生按照之前确认的日期参加,同时按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具体面谈时间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如有调整,工作人员也会提前联系考生,考生需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8月18日至8月20日,我局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也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同步开展线上资格初审。

(三)资格审查与面谈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预筛选并选择好线上考点岗位的考生,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线上参加审查。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现场资格确认人选。

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8月21日14:00后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公布(http://www.baoan.gov.cn/jyj/),敬请关注和留意。

(四)现场资格确认

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的报考者,根据本公告中的“审查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于现场资格确认后次日开始。具体安排详见入围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公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资料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未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及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考点岗位报名的考生,不参加本次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线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3.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和面试;

4.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5.线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前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核确认等结果,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签约有关事项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及签约公告中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签约(具体要求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体检工作将在完成签约手续后进行(具体要求会在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中告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八、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于8月13日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要求执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确定为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触者的密接考生;

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我市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baoan.gov.cn/jyj/

2.报名网站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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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6199488-8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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