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耒阳市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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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名称、数量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12.耒阳市卫健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13.耒阳市公办医院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4.现役军人;
1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名称、数量、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为254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13名),其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172名,分别为:人民医院91名、中医医院39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2名、第三人民医院17名、第二人民医院9名、精神病医院2名、肾脏病医院2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2名。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耒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网(http://www.leiyang.gov.cn/lysrsj/index.html)、耒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耒就业”服务平台和健康耒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9月6日至 2022年9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到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d.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e.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100元。
②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③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后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报名时,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0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4.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具体各岗位考试内容如下:
①岗位代码A01、A02、A03、A04、A05、A06、A07、A08、A09、A10、A11、A12、A13、A14、A15、A16、A17、A18、A19、A20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临床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②岗位代码B01、B02、B03、B04、B05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③岗位代码C01、C02、C03、C04、C05、C06、C07、C08考试内容为护理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护理基础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④岗位代码D01、D02、D03考试内容为检验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⑤岗位代码E01考试内容为影像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影像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⑥岗位代码F01、F02考试内容为药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药学基础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⑦岗位代码G01考试内容为中医康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医康复基础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即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5.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招聘办提出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加试为面试)。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需递交书面承诺)、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的可以认可其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卫健局人事股408或409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凡放弃考察(须递交书面承诺)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耒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健康耒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耒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4-4327898;耒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4354016;耒阳市卫健局机关纪委0734- 4341880)。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审批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等由市招聘办汇总初审后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确定聘用人员,并报衡阳市人社局审核备案。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凭耒阳市人社局出具的聘用通知办理列编、人事聘用、工资起薪等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初次就业的人员(无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一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最低服务期为5年。
聘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按照各岗位拟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凡不参与选择聘用单位的或不愿到所聘岗位工作,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耒阳市纪委监委、耒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2.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公开招聘过程中,体检、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咨询电话:0734-4355501、0734-4341883、13973450367。
本公告由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