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初级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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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名。
岗位简介:
(一)负责联系辖区内企业,开展党建活动;
(二)向企业宣传政府惠企政策,协助兑现航运政策,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
(三)协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对接经济统计部门,负责产业项目和企业信息数据的更新、梳理、汇总;
(四)做好辖内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项目的经济数据分析和管理;
(五)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二)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报名前一天);
(四)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五)具备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六)具有3年以上从事服务或管理航运企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公告报名前一天)。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10月24日起,在广州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及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考生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9:00-11:30,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9号5楼506A室综合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小姐,020-82491131。
3.报名资料:
(1)《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招聘初级雇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该表一式两份需自行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3)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7)社保证明;
(8)3年以上从事服务或管理航运企业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
(9)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委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或者大于1:3的比例,按公告程序组织考试;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3倍的,则视情况顺延报名时间。
(三)考试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开考前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基础知识、党务工作、公文拟制、申论等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以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入围考生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及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与管理
公示期间未收到录取异议的,由我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绩效、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防疫工作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二)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持《流行病学调查表》、“粤康码”或“穗康码”、行程卡绿码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不得参加考试的考生:“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491131)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