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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160人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2-11-07

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1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专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报考者可以以本科

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

业为物理,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则可以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

的岗位。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3)专业不限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9.学业成绩要求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报考语文、英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在读期间的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或绩点3.0及以上;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在读期间的平均成绩78分及以上或绩点2.8及以上;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岗位成绩不限。

10.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的报考者,政治面貌须

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11.教师资格证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的报考者须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假设报考者具

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报考

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则为不符合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

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

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

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

参加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2023年、2022年、2021年毕业生(即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8:30-11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要求: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另行通知,由报考者责任自负。报考者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就业推荐表、成绩表等。如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证书、学士(含)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须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进行上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网上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岗位是否开考。

网上报名资料不作审查,考生在系统上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不符岗位要求,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结果为准。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多样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1.多样化面试

(1)说课

说课环节由招聘评审组对考生录制的可视化说课(具体要求于报名开始当天在报名系统中予以公布)进行评审。

说课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说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并确定具体招考岗位是否组织下一环节。说课成绩及推荐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评审组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资格审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按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①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毕业证书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⑤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证明。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定在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收到短信的考生即未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职业潜能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未收到短信的考生即未进入笔试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笔试名单。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相关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也可视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

根据面试和笔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体检人选,并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查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应聘(评定)、管理办法》《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禅聚英才”五大行动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相关基础教育“新苗人才”条件的,将按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报考。

(二)被确定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报考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本次高校专场应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需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报名系统”中发布,或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因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时间等进行调整的,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7223,0757-88017224,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应聘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01060,其余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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