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教师岗(人事代理)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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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8
因事业发展需要,音乐与影视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教师岗,共招聘3人。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岗位1应聘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岗位2、岗位3应聘者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202.195.100.6/Web/index.html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党员提供);③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④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⑥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⑦曾获得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材料;⑧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压缩上传,并备注“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编号+姓名”,照片及扫描件请压缩至合适大小,相关原件在考核时查验。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名,报名成功,费用概不退还。
4.招聘开考比例为1:3(即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数,需达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或工作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
1.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到个人。来校参加考核时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2.教学科研岗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试讲,第二环节为面试。第一环节试讲(满分为100分)。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第二环节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3.教学科研岗第一环节试讲合格线为70分,第二环节面试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4.考核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往下依次录取(若出现相同分数,试讲成绩高者排前)。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院负责组织。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有无犯罪记录审核、心理测试将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报到,否则学校视情况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9-8851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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