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12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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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科人员结构,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精神,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见《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符合《岗位表》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2.专业要求:
(1)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失信惩戒对象;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6日8:00至17:0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613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候选人。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审核(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考核
(一)面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根据拟聘岗位条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进行临床技能水平和适岗能力考核,考核时间7天。
(二)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考核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核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研究确定为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szrch.com/)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医院在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医院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755-83792739。
九、其它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具体咨询电话:0755-83796781。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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