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2-12-29
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大同市人民政府管理,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检查和指导。学院办学定位为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培训专科层次技能型通用航空人才,坚持立足山西、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全力建设成为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地方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职业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能报考。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公告,并在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shanxi.gov.cn/)、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招聘栏目及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gap.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招聘邮箱:sxthgkzp202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层次人才网)
(2)报名提交材料:
①报名人员在2022年12月24日前登陆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sgap.edu.cn),下载《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JPG格式,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④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⑤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⑥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⑧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下载填写并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原件(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
2.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为一般性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需报考者本人参加。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存在成绩相同人员,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逾期不再审核)携带审核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好):
本人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资格审核现场)。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有效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2个月内)、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现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表上所填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入围面试人员。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课程内容,每位应聘者试讲时间为20分钟,需提供教案等资料。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报考专技11岗位的要求全英语教学。
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1、2、3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考官人数为5-9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只限1人参与面试,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当日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领导组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必须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予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岗位空缺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上级相关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与监督
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人才工作部。
咨询电话:0352-8068100
监督电话:0352-8068166
学院官网:https://www.sgap.edu.cn
咨询、举报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附件1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附件2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3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1).xls】
附件【附件4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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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sgap.edu.cn/info/1005/14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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