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23年选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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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两广交汇处,素有“石都”“禅都”“硫都”等众多称誉,因境内常年祥云飘浮而得名,下辖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代管罗定市;全市总面积7785.1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302万。
云浮是一座魅力之城。云浮是禅宗六祖惠能故里、中国石材基地中心、南药之乡;“禅文化、硫化工、西江水、石材产业、温氏集团、南药产业”等六张名片亮眼;“禅文化、南江文化、石文化”等三大特色文化熠熠光彩。
云浮是一座生态之城。云浮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境内山川毓秀,田园风光美不胜收,森林覆盖率达68.13%,市区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西江云浮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优质水平,是大湾区的生态涵养地,也是省内生态休闲、健康养生的旅游胜地。
云浮是一座便捷之城。云浮市区距广州140公里,水路距香港170海里,境内有南广高铁和广昆、深罗、广湛、汕湛高速公路等对外快速通道。高速公路直达广州仅需1.5小时;高铁从云浮东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小时,到深圳站仅需1.5小时,抵达香港西九龙站和珠海拱北口岸仅需2小时。深南高铁、广佛肇云高速等正加快建设,云浮正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和生活圈。
云浮是一座产业之城。云浮是“全国三大石材产业基地之一”“全国不锈钢生产基地”“广东现代特色南药试验区”。近年市委、市政府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规划建设了金属智造、现代农业、绿色建材等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高站位布局了金属智造、信创产业、氢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旅产业、现代物流、石材、硫化工、清洁能源等十大特色产业园区。云浮正在积极打造“后发崛起”的新引擎。
云浮是一座爱才之城。云浮正积极实施人才“云聚”强市工程,市委、市政府在事业平台、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家属安置上向省内一流标准看齐;并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打造了“全链条”“全流程”的人才培养跟踪机制;让有志投身于云浮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有舞台、安居生活有品质、创新发展有空间。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2023年,云浮市委、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人才项目,面向社会选聘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17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云浮市2023年选聘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云浮市2023年选聘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的医疗卫生人才:正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4月以后出生),副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4月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6.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已纳入云浮市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选聘对象;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材料
(1)填写《云浮市选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邮箱:选聘单位公布的邮箱,邮件标题名为:选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
现场报名地址:选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在所属的市或县(市、区)级卫生健康、编办、人社、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需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
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工作在所属的市或县(市、区)级卫生健康、编办、人社、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在所属的市或县(市、区)级卫生健康、编办、人社、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成立选聘医疗卫生人才工作考察小组,考察工作要全面了解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后,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选聘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选聘单位宣传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七)其他事项
选聘中可视人员报名情况组织多轮资格审查、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等程序。
四、政策待遇
1.岗位性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2.服务期限。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在选聘单位至少服务5年。
(2)派往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至少服务基层5年。
3.工资福利。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选聘单位同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确定。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2)派往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级人民医院在编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由当地财政单列发放。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4.人才补贴。
对选聘到我市医疗机构工作的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按年度、分5年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叠加享受相关人才补贴,最高可达430万元。
其他类别补贴请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5.住房保障。
(1)对选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高端人才社区,在高端人才社区未投入使用之前,由市委人才办按标准在城区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选聘人才的住房需求。
(2)对选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3)派往辖区的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由县级人民医院或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调解决住房问题。
本选聘公告内容,由市医疗卫生人才办会选聘单位进行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