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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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依规、有序开展,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制定本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现公告如下:
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甘于奉献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00-11:30,15: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坞城路115号)
3.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的相关通知将会在学院网站公布。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委根据岗位要求、职业道德、教育服务理念以及工作人员必备的职业技能素质等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对应聘者的素质予以综合评定。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时,原则上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2.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能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院审定予以聘用,签订合同。
四、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太原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必要时将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管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五、工作纪律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招聘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351-7015165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