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招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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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3名,派遣至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临床护理人员5名;临床药剂2名;放射技术2名;设备管理1名;信息软件管理1名;财务收款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限宁波户籍。
2、人员要求:①护理: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理执业资格。②药剂: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药学资格证书(应届生除外)。③放射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④设备管理:生物医学工程或医疗器械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⑤信息软件管理:具有计算机专业证书,有软件开发维护工作经验,大学本科学历。⑥财务收款:会计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10楼1009室),联系电话:63929017,联系人:徐女士。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持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4、根据以往招聘情况,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护理专业为笔试、操作考试),其中笔试占60%,面试(操作)占40%。笔试及面试(操作)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三倍确定面试(操作)对象(限额内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在进行面试(操作)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笔试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予以递补。面试以考查应考人员言语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问答形式(护理操作考试为单人心肺复苏、静脉输液操作加药程序、肌内注射操作程、普通吸氧操作程序,随机4选2)。面试(操作)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操作)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根据折合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笔试考试、面试(操作)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院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操作考、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操作)、考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547-63938205。
4、聘用人员与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报名表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