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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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财评中心),是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料评审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
2.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青山、广联达等计量软件及宏业等计价软件。
4.签订劳动合同后,执业资格证需注册在东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个人有执业和信用等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东区财政局411办公室,联系电话:2900016。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东区财政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评审,于3月3日前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经面试,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子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
评审专业技术员的薪酬按《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机构及评审中心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攀东财〔2013〕76号),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组成。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有关情况将予以全程保密,恕不退还。
(三)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