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中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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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护理人员若干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德才兼备,品貌端正;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胜任倒班工作;
(五)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岗位条件
(一)具有工作经验的护理专业往届毕业生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临床工作经历且满两年者;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4.中医药院校毕业或中医护理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2023年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医药院校护理专业毕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丹东籍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考试(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丹东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rlzygl502@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姓名+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10:00至4月23日16:00结束。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报名表》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等,应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2.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征得应聘者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双面复印)
(3)所有已获得的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护士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6)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4月 25日上午8:00-9:00。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四)现场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
1. 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参加面试。
(3)考试时间:2023年4月 25日10:00-11:30。
2. 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仪表仪态、表达反应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4)面试时间:2023年4月 25日13:30开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丹东市中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且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本年度成绩合格线为准)。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正式聘用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5-3872668
报名邮箱:rlzygl502@163.com
监督电话:0415-3872619
附件:丹东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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