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凉山州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招聘“一村一幼”辅导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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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8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委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结合部分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村一幼”辅导员。“一村一幼”辅导员不占事业编制,主要从事幼儿普通话辅导、行为习惯养成、知识启蒙教育等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考核招聘“一村一幼”辅导员18名,详见附件1《宁南县2023年“一村一幼”辅导员拟考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详见《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等。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5.符合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一览表》)。
6.凡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招聘的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于2023年4月30日-5月6日,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一览表》中报考单位对应的联系人邮箱。
1.《2023年春一村一幼招聘报名表》(附件2)(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书。
(二)资格初审。
2023年5月7日-5月8日,负责管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报考者的资料进行审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报考者交流初试,以择优方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5月9日,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过时未接到通知者,为未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温馨提示: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复审。
由负责管理单位电话通知取得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及面试的相关事项。
温馨提示:请各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因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面试。本次考核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
1.面试:现场抽取面试课题,并按要求完成。设置满分为100分。
2.拟聘用:以所报考岗位数,按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上为面试合格人员,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成绩并列的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确定,先者优先。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本次考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通知公告”上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经体检、政审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完全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与负责管理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我县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办理聘用等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待遇。
按宁南县现行在职村幼辅导员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均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通知公告”上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发布的信息或主动打电话咨询招聘进程,因不及时了解招聘进程而造成损失的,考生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三)本公告由宁南县公开考核招聘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咨询电话:查阅《一览表》中对应岗位联系人和电话。
监督电话:0834-45726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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