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民政局关于市优抚医院、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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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报考护理岗位的除2013届毕业生外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报考临床岗位的2011届(含)之前的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二、报名(一)招聘岗位详见《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8∶30~12∶00,14∶30~17∶00)。报名地点:海安县卫生局二楼人事科(县城黄沙港路6号)。(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下载网址:www.haldbz.gov.cn);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⑥已在我县区、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由海安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其中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和近2年来报名人博士招聘网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海安县卫生局网站(www.hawsj.com)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海安县卫生局通知报考人员改报。改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8:30-12:00);改报地点:海安县卫生局二楼人事科(县城黄沙港路6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24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示。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9月25日到县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8:30-12:00,14:30-17:00),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5.从事公博士人才招聘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三、考试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组织实施。(一)笔试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3.报考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1-04)不进行笔试。(二)面试1.面试对象:岗位代码为01-04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与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26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示。2.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前到指点考点参加面试抽签,迟到者视为弃考。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三)总成绩计算方法01-04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四、体检和考察1.确立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卫生局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五、公示和聘用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安县卫生局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政策咨询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1812816(海安县卫生局人事科)0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七、监督举报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附件:1.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秋高校招聘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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