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湛江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人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3-07-2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招聘名额:81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见《2023年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并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不能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交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7月31日8:30至2023年8月4日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资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上传虚假照片或填写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14日8:30至2023年8月15日17:3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自行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须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无需上传)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上传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服务基层证书。如不上传有关资料,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公布的考生笔试成绩为加分后的成绩。
4.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附件2、3)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科目分两类。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综合类岗位是指计算机、会计、办公室等岗位,卫生类岗位是指除综合类岗位外的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单位在统筹考虑人才需求及考生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须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网址:http://www.suixi.gov.cn/)。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审核结束后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组织单位研究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招聘组织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xi.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759-7710628。
(八)投诉电话。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9-777101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