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73名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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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计划组织州属学校开展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校园招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四)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原则;
(五)坚持统一组织,各方监督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73名,招聘岗位、人数详见《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有志从事教育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的青年。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高校名单(A类B类)》(附件2)。
4.2022-2024年高校毕业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年龄要求:本科18-25周岁,硕士研究生18-30周岁,博士研究生18-35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7.承诺在聘用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第一场招聘
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云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时间:
西南大学现场报名时间:
四川大学现场报名时间:
四川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时间:
(二)第二场招聘
拟定于2024年2月根据第一场招聘未招满的教师岗位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以第二场招聘公告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第一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第二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初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jyj/xsbnzjyj.dhtml)及各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为准)。
(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
(2)2024年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考试成绩单);
(4)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5)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6)以本科学历报考岗位的《高校名单(A类B类)》(附件2)以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省级招生考试院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7)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根据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按照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六)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进行考核测评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七)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八)体检。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学校党委(党组)或党政联席会议、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及各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校园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校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及时关注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及各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公告及附件、招聘工作进程,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后放弃考核测评的,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将对拟聘人员和聘用人员按照协议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五)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出现违约情形,按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八、相关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英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符合教育英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教育英才范围,并享受教育英才相关待遇。
教育青年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学习成绩优异;
(三)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五)博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六)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近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30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七)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近3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25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0691-2122712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纪检监察组0691-2139138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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