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附属中学、附属小学事业编制公费师范生教师(本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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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兰州交通大学现面向本科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附属中学、附属小学事业编制中学教师(本科)、小学教师(本科)共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附属中学中学教师3人,其中初中语文教师1人,初中历史教师1人,初中物理教师1人。
2.附属小学小学教师3人,其中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英语教师1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应聘人员须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在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附属中学、附属小学事业编制公费师范生教师(本科)岗位列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行政楼409室。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3)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按期毕业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考试资格。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我校人事处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内容和形式:委托第三方命题,面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综合素质。
3.成绩确定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如果出现成绩相同情况,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各岗位划定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不合格人员须在收到体检结果后5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公示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备案。对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九)审批和聘用。拟聘人员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持证上岗”。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人:杨民安。夏文卿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3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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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c.lzjtu.edu.cn/info/1148/32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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